污染防制措施規劃
本公司遵守政府法令規章及其他適用國際規章之各項相關要求,對于污染防治的控制與排放,依法取得排污許可證、環評批復驗收…等,并依相關規定實施點檢、保養、申報及檢測。
污染防治措施管理 廠內各項防制設備由專責單位負責操作維修保養,訂定完整的管理與操作維護程序書并確實執行,使各項污染防治設備均能發揮其最大效率。
各項污染防制設備說明如下:
一、空氣污染防制設備:
活性炭吸附設備:主要利用光觸媒吸附惡臭氣體以及活性炭顆粒表面的特殊孔隙結構,將廢氣中有害物質通過分子間作用力吸附到活性炭孔隙中,并在活性炭內表面富集濃縮,從而達到廢氣凈化的目的。每年安排檢測機構對廢氣排放濃度進行檢測,均符合國家政府要求排放標準。
二、水污染污染防制設備:
污水處理系統:采用三級沉淀+精密過濾器處理后達標排放。每年針對污水處理系統排放水質進行檢測并及時在國家排污許可證管理官網上對數據進行申報披露,符合當地政府部門要求。
三、危險廢棄物管理:
明確危廢污染防治責任制度,并按常州市政府要求,每年年初于江蘇省危險廢物全生命周期監控系統中制定本年度危廢管理計劃并備案;產廢期間對危廢的收集、貯存、轉移、處置在該系統中進行申報,同步上報國家危廢管理平臺,確保危廢處理處置合法合規。